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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往届毕业生

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2015及2016届上海户籍的省市级师范院校、部分国家“211”工程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限中小学,招聘条件与应届毕业生相同)。

二、面向国内外招聘学科领军人才及专业技术骨干

1、教育领军人才基本条件

获特级校长、特级教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等荣誉称号,年龄不超过50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教育专业技术骨干基本条件

具有两年以上中高考命题经历,且具有高级教师专技职务;具有一年以上博士后研究经历人员;全日制博士且具备中级及以上专技职务,年龄不超过50周岁。

三、各类招聘人才在服务期享受如下待遇

1、教育领军人才享受区政府一次性人民币40万元住房补贴,为其配偶就业和子女入学提供便利条件。

2、教育专业技术骨干享受区政府一次性人民币20万元住房补贴,为其配偶就业和子女入学提供便利条件。

3、应届毕业的新教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享受区政府一次性人民币10万元住房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首年每月享受住房补贴人民币1200元;全日制本科生首年每月享受住房补贴人民币1000元。第二年后可享受区安居工程相应的政策。

四 、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见附表:2017年松江区教师招聘(第二批次)岗位一览表

五、招聘程序

1、应聘者首先向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投递应聘材料,由招聘单位进行材料审核、课堂教育教学能力等测试。

2、教育局招聘工作小组对学校上报的应聘者材料进行复审,确定参加进入应聘程序名单。

3、经应聘者与招聘单位双向选择后,由招聘单位按拟招聘计划1:1比例向松江区教育局人事科报送参加综合测试人员名单,经教育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通知相关人员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笔试、面试、教育人才准入测试、心理测试),根据测试成绩确定录用人员。

4、通过综合素质测试的人员经网上公示无异议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凡不能按时毕业和取得学位者以及其他要求条件、不能按要求准时报到者,就业协议终止履行。

六、招聘时间安排

第二批(2017年2月---2017年4月)

(1)2017年2月5日——3月15日,学校组织招聘、面试,按要求与批准计划1:1提交应聘材料。

(2)2017年3月16日——3月20日,教育局审核并确定资格名单。

(3)2017年3月25日,区统一考试、面试

(4)2017年3月27日、28日、29日参加市心理及综合测试(以准考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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