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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0年浦东新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办法》(浦教人〔2019〕6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现就2020年浦东新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第二批次(应届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名)报名工作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与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2020年浦东新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办法》(浦教人〔2019〕6号)规定的招聘条件(附件1),其中,部分职业资格有放宽情形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博士研究生学历者职称要求予以放宽。

3、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各招聘单位具体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2020年浦东新区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简章(第二批次)》(以下简称《招聘简章》)(附件2)。《招聘简章》通过上海浦东政府网站浦东教育(http://www.pudong.gov.cn/shpd/department/019020/)和浦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公开招聘平台(exam.pdhr.com)向社会发布。

对《招聘简章》中的聘用要求、资格条件以及相关内容等需要咨询,请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单位咨询电话》(附件3)。

4、“考生身份”分为“应届生”和“社会人员”两大类。“应届生”是指2020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须持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毕业生推荐表,其中留学回国人员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发放时间在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者,可视作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考生,包括在职人员、待业人员等。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区笔试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5月25日10:00至6月1日16:00。

2、报名方式:

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平台(http://edu.pdhr.com/)。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条件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可同步报一个调剂意向岗位。在区笔试报名阶段,只明确学段学科来选择岗位(即笔试报考类别)。报考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且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png格式,大小500KB以下。

3、特别告知: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报考资格。

三、相关流程

1区统一笔试:区教育党建与人才服务中心对网上初审通过人员实施区教师招聘笔试考核,按1︰3比例(入围人员需达到相应标准分数)确定笔试合格人员名单。区笔试时间暂定于2020年6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请考生适时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并下载打印。

2区统一面试:区教育党建与人才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笔试合格人员进行区教师招聘面试考核。区面试时间暂定于2020年7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请考生适时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并下载打印。

3学校岗位网上报名:区笔试、区面试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报名选择具体学校岗位。只能选择笔试报考类别所对应的具体学校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可同步报一个调剂意向岗位。

4学校现场受理、审核考生材料并组织考核:学校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组织遴选及考核。暂定7月下旬学校现场材料受理及组织考核,具体时间及安排将视情况另行通知,请学校岗位报名成功人员,务必适时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学校考核时间、地点和要求。学校现场受理个人材料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原件,并根据《浦东新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材料目录》(附件4)要求提交个人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恕不退还)。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学校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5综合成绩为百分制,其中区笔试占40%,区面试占30%,学校考核占30%。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且须达到录用标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6须参加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的教师职业素质测试,测试结果达到均值及以上。

7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

详见《2020年浦东新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第二批次)流程和初步时间安排》(附件5)。

四、区考试内容

1、区笔试内容:专业(学科)知识与技能。包括专业(学科)理论知识、专业(学科)相关技能、对专业(学科)教学大纲和教材的理解与掌握水平等。

2、区面试内容:采用试讲的方式,主要考核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及基本教育素质。包括分析教材、确立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选择教学方法、运用教学语言、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仪表举止、口语表达、思维能力、心理素质等。

五、其他事项

1、考生因体检、政审等原因未通过的、或自愿放弃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书面申请,可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且达到录用标准的考生依次递补。无递补人员时,学校可对服从调剂且通过区笔试及区面试的人员,进行自主选择并考核。

2、第一批次拟录用人员(含个人放弃)、教师职业素质测试或体检不合格人员、第一批次区面试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再次参加本批次报名。若第一批次区面试考核不合格人员持有多学科教师资格证,申请参加第二批次其他学科报名的,烦请提前致电58836068,须在第二批次区笔试报名结束前两天,提交材料至区教育党建与人才服务中心,经现场审核同意后,方能参加第二批次其他学科报名。

3、第一批次区笔试及区面试考核合格但未被录用人员,不得在本批次直接选择学校岗位。若本人服从调剂,则保留第一批次考核结果进入调剂库,供两批次有调剂意向学校选择;若本人选择再次参加本批次报名,则原第一批次考核成绩(含笔试及面试)作废。

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适用于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5、对于因疫情影响,不能如期提供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外语等级证书、学前教育上岗证(已在读)的人员,可承诺在录用一年内取得相关证书,逾期未取得,视作本人不符合上岗资格和条件,学校可单方面解除与本人已签订的聘用合同。其中学前教育上岗证承诺人员须在办理录用前提供在读证明(符合《2020年浦东新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办法》中学前教育上岗证承诺情形的除外)。

6、严格落实各项防疫举措,抓好入口管理和考场管理,通过“随申码”、体温检测把好入口关,落实考场消毒、座位距离等保障措施,确保招考安全有序开展。考生有义务遵守防疫相关工作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防疫工作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报考咨询电话

学校咨询(岗位条件):详见《招聘单位咨询电话》(附件3)

政策咨询(招聘政策):58836068

技术咨询(用户名密码、网络异常、技术问题解答):58601326

监督电话:58876592  2074280

2020年新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第二批次)流程和初步时间安排

流程

时 间 安 排

具 体 安 排

备   注

发布公告

2020年5月24日

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录岗位

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

区笔试报名

5月25日10:00至6月1日16:00

浦东新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第二批次)区笔试报名

请务必仔细阅读招录条件后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表

打印笔试

准考证

6月中下旬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下载打印区笔试准考证

请考生适时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看

区笔试考核

6月下旬

区笔试考核

区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查询区笔试结果

6月底

参加区笔试考核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查询区笔试成绩及结果

 

打印面试

准考证

7月上旬

笔试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下载打印区面试准考证

 

区面试考核

7月中上旬

区面试考核

区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查询区面试

考核结果

7月中下旬

参加区面试考核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查询区面试考核结果

 

学校岗位报名

7月中下旬

考核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选择学校岗位完成报名

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及时查看报名审核结果

现场材料受理

及学校考核

7月下旬-

8月上旬

学校现场受理应聘者材料并组织学校考核

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学校网上通知为准,带好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要求详见《材料目录》)

查询录用结果

8月中上旬

参加学校考核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查询考核结果

 

教师职业

素质测试

8月中上旬

教师职业素质测试

地点: 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体检

8月中上旬

至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公示

8月底

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

 

政审及录用

9月

根据要求开展政审、材料报批与录用

 

注:将视疫情防控实际适时调整工作安排,以上时间安排若有变动,以具体通知为准。

全部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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