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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戏剧学院创建于1945年,是中国最重要的高等艺术院校之一。现因工作需要,结合学院编制和岗位设置要求,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政策要求,贯彻“公开招聘、全面考核、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任职条件

(一)上海戏剧学院附属戏曲学校副校长1人

岗位职级:副处

岗位职责:

1.协助校长负责学校的行政、后勤等工作;

2.分管学校行政事务工作,负责上传下达,统筹协调;

3.分管学校的财务工作,抓好学校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和学校的规定,审批经费开支;

4.分管学校基建工作,其中包括校舍的规划、设计、施工、维修校舍等工作;

5.监督检查物业管理工作,加强对校园环境的管理、绿化、美化、净化工作的指导;

6.领导学校保卫科,协同校长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定期组织学校安全检查,对于不安定因素,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7.关心师生员工的生活,努力创造、改善师生员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增加必要的福利。办好膳食,保障师生的健康;

8.协助校长工作并完成校长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岗位要求: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较强的领导、协调能力;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45岁及以下;

3.必须在正科或相应管理岗位上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上海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校长1人

岗位职级:正处

岗位要求:

1.全面负责学校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市教委的各项工作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按艺术教育规律办事,不断提高学校核心竞争力;

2.组织制订、实施学校现代职业教育发展规划;

3.主持召开校长办公会议和校务会议,决定学校重大事项;

4.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把全校师生员工的思想统一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

5.强化教职工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专长,采取多种形式,提高教师的思想、素质、专业能力。做好职权范围内的任免(或聘任)、考核和奖惩工作;

6.领导和管理学校的教学工作。合理地组织安排教学人员,保证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实施,创建“上海市示范学校”,推进学校教学改革的实践活动;

7.负责学校经济工作。坚持勤俭办学原则。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师生福利和学习、工作、生活条件;

8.建立健全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良好校风、教风和学风;

9.搞好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各级干部的考核、评定,做好职权范围内的任免(或聘任)、考核和奖惩工作以及干部培养工作;

10.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确保稳定的教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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