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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录基本程序

1、上报计划。各单位在核定的编额内制定上报招录计划,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报上级部门审批。

2、发布公告。经上级部门审批同意,由教育局统一发布招聘信息。

3、报名受理。应聘者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用人单位实行网上预审并确定应聘初选人员。(网上报名通知另发,请关注宝山教育信息网)

4、组织笔试。初选人员由教育局上报参加笔试,笔试包括“综合测试”和“学科测试”两个项目,其中有一项不合格者即予“淘汰”,两项均合格者继续进入面试。

5、组织面试。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成绩合格者继续进入试教,不合格者即予“淘汰”。同时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及应聘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

6、组织试教。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成绩合格者纳入总分值测算,不合格者即予“淘汰”。

7、组织体检。用人单位根据笔试、面试和试教成绩计算总分值(笔试占30%、面试占30%、试教占40%),并按总分排序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同时组织参加体检。(注:2017年获取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免体检)

8、确定人选。用人单位根据体检结果对“拟录用”人选作出综合评定,并确定拟正式录用人员。

9、材料送审和组织公示。用人单位对拟正式录用人员制作送审材料并报局人事科,经审核后报局领导复核,再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时组织公示。

10、办理录用手续。经批准录用的人员携相关材料到区公务员局、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含学区)报到,同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登记和社保缴费等手续。

三、注意事项

1、2017年师资招聘根据笔试次数确定“招聘周期”次数,即组织1次笔试就完成1个“招聘周期”(含笔试、面试、试教、体检、综合评定、确定人选)。

2、应聘者在前“招聘周期”内未达成录用意向的,只要“综合测试”合格,则可在后“招聘周期”内再作选择,情况分为以下两种:

(1)“学科测试”合格但未录用,可到后“招聘周期”再选择对应职位竞聘(原笔试成绩有效),也可重新参加其他学科的“学科测试”,合格后再选择其对应职位竞聘。

(2)“学科测试”不合格,可到后“招聘周期”重新参加该学科或其他学科的“学科测试”,合格后再选择其对应职位竞聘。

四、相关优惠政策

1、鼓励外省市户籍“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国家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国家“211”工程院校师范类专业的应届本科生”,及“外省市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近3年内属于地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到宝山从教,并给予连续三年租房补助(具体要求见《宝山区教育事业单位招录非上海生源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给予租房补助的方案》)。

2、鼓励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按照相关标准给予每月农村任教奖励。

3、鼓励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在职务评聘中,给予“满一定任教年限者外语计算机成绩、论文发表可不作为刚性条件”的倾斜政策。

原标题:2017年上海市宝山区师资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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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市宝山区师资招聘简章.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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