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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在其他省市参加教师资格国考合格,已取得国考合格证明,可以在本市参加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吗?如何参加呢?

申请人在参加其他省市国考面试时,需符合当地教师资格国考面试条件,包括:户籍或工作单位(提供社保记录证明)在其他省市,或在其他省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三个条件必须具备其中一项。申请人目前符合本市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条件的情况下,方可参加本市认定,具体申请方法如下:

(1)申请人需写一份《情况说明》,说明本人在其他省市参加国考,现申请在本市参加认定的说明,并准备好如身份证、国考考试合格证明、在外省市就读取得学历证书、本市普通高校研究生证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复印件等。

(2)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根据相关提示,持上述相关资料到延安西路900号414室递交资料,经审核符合相关要求后方可参加本市申请认定。

(3)资料经审核符合条件后,由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将申请人合格证明编号加入申请认定系统后,申请人方可网上报名,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参加网上申请及相关现场确认工作。

6.教师资格体检需要收费吗?

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7.教师资格体检需要空腹吗?必须要在指定体检医院吗?复检时可以更换医院吗?

体检无须空腹,但请注意饮食清淡。体检需要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必须与初检的医院一致,申请人不得自行更换体检医院。

8.如果申请人体检时已怀孕,如何进行X光胸片检查?

对于申请人怀孕拍摄X光胸片相关事宜,具体处理如下:

(1)已怀孕的,向医院提供相关已孕证明,可免检胸片;

(2)疑似怀孕的,可在医院当场验孕,凭验孕证明,已怀孕的,可免检胸片;

(3)备孕期、哺乳期一律不免检胸片。

9.如果申请人因怀孕而致体检指标不合格,如何处理?

申请人如果因怀孕而致体检指标不合格,可由体检中心视具体情况,在生育后,给予一次复查机会,待各项指标合格后,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10.对于申请人体检时有冒名顶替的情况,如何处理?

如果发现体检中有冒名顶替现象,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1.对于港澳台、外籍人士申请教师资格,如何办理?

普教系列未开放港澳台人士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目前未开放外国国籍人士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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