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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对于各类证书遗失的,如何办理?
(1)身份证遗失的,需要提供派出所办理的临时身份证;
(2)普通话证书遗失的,需要提供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开具的遗失证明;
(3)毕业证书遗失的,需要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原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书》。
13. 若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忘记密码怎么办?
(1)若申请人忘记密码,可以根据上海教育人才网上提供的三种途径找回密码;
(2)也可带好本人身份证前来办理,具体地址:延安西路900号310室(接待时间:4月1日-10日期间工作日9:00-11:00,12:30-16:00,咨询电话:62520027,需电话预约后再前往办理)。
14. 若申请人网上申请时身份证已被注册怎么办?
处理办法同上面13。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上海市<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和《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为保证教师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体检医院
申请人应在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二、体检项目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本市确定如下体检项目:血常规、肝功能、胸片、EKG、内科、外科、五官科、眼科等;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检查项目;
申请人本人须对“既往病史”项中有无“肝炎、结核、皮肤病、性传播性疾病、精神病、其他”等项目做确认签字。
三、体检标准
应按《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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