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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检查

在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或用人单位提出具体要求),体检不合格的,或需要复查者在一个月内得不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在指定医院(徐汇区中心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

考察由行政处和用幼儿园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对入围者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遵纪守法、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表现等情况;走访应聘者所住社区考察家庭教育情况,课外活动情况及居委会反映情况。违纪受到处分不予聘用;已受刑事处罚不适宜从事教师职业者,不予聘用。

()招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面试、笔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和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东湖(集团)公司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考核及聘用工作由幼儿园负责。试用期为一年时间,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及入编手续,与上海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职责与权利。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有关资格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中止或取消其聘用手续。

()参加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如有违反者,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韵颖

邮 箱:swjgyey190@hotmail.com

联系电话:64377891

监督电话:64377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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